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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关于诊断与治疗的建议

发布|2022-01-18 10:51|收藏文章

  妊娠期高血压无论在发展中国家或发达国家都是导致母亲、胎儿及新生儿病死和死亡的主要原因。妊娠期合并高血压的女性发生胎盘早剥、心脑血管意外、器官衰竭及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风险显著升高,而其胎儿发生宫内发育迟缓或宫内死亡的风险也显著升高。

  生理状态下,妊娠中期血压可较妊娠前平均降低15 mmHg,而在妊娠晚期血压可回升至妊娠前水平。在血压正常的女性或慢性高血压的女性患者中均会发生这一妊娠期间的血压波动。 

 

  妊娠期高血压的定义

  妊娠期高血压的定义尚未达成共识,过去的定义曾包括妊娠中期血压升高超过妊娠早期或妊娠前水平,目前的定义倾向于使用血压的绝对值(收缩压≥140 mmHg 或舒张压≥90 mmHg)。

 

  血压的测量

  需在两次不同的时间测量血压,以确证高血压的测量值。推荐同时记录IV期和V期的Korotkoff音,初始的临床评估及治疗应以IV期为准。

 

  妊娠期高血压的分类

  妊娠期高血压并非单一疾病,包括以下几类疾病:

  妊娠前已存在的高血压,在妊娠女性中的发病率为1-5%,定义为妊娠前或妊娠20周以前血压≥140/90 mmHg,产后42天后高血压通常持续存在。可能与蛋白尿相关。 

  妊娠高血压,妊娠导致的高血压,伴或不伴蛋白尿。妊娠高血压合并严重蛋白尿者(尿蛋白> 300 mg/l 或尿蛋白> 500mg/24 h或试纸法测定尿蛋白≥2+)称为先兆子痫。高血压在妊娠20周后出现,大多数患者的血压可于产后42天内恢复正常。妊娠高血压常出现器官灌注不良。

  妊娠前已存在的高血压合并妊娠高血压及蛋白尿。妊娠前已存在高血压,在妊娠20周后血压进一步升高,并出现尿蛋白,24小时尿蛋白≥3g。过去曾将这一疾病称为 “慢性高血压合并先兆子痫”。    

  产前未能分类的高血压- 高血压伴或不伴全身表现,如首次记录到的高血压在妊娠20周之后,则应于产后42天时或之后再次评价血压情况,如高血压已缓解,则应将诊断重新分入妊娠高血压伴/不伴蛋白尿;如高血压仍未缓解,则应将诊断重新归入妊娠前已存在的高血压。

  多达60%的正常妊娠女性也可出现水肿,因此水肿已不再用于先兆子痫的诊断。

 

  推荐的实验室检查。

   妊娠期高血压,特别是妊娠高血压伴/不伴蛋白尿可引起血液系统、肝功能及肾功能异常,影响胎儿及母亲的预后。推荐用于监测妊娠期高血压患者的基本实验室检查见表1。

  在妊娠前已存在高血压的女性中,多数患者为轻中度高血压(140-179/90-109 mmHg),在妊娠过程中发生心血管并发症的风险较低。对于肾功能正常的原发性高血压女性患者,母亲及胎儿的预后良好,通常可采取非药物治疗,因为并无证据表明药物治疗可改善新生儿的预后。

 

  妊娠期高血压的非药物治疗及预防

  对于收缩压在140-150 mmHg之间和/或舒张压在90-99mmHg之间的妊娠女性,可采取非药物治疗。可能需要短期住院以明确诊断、除外严重的妊娠高血压(先兆子痫),对于先兆子痫唯一有效的治疗措施是终止妊娠。可根据血压水平、妊娠年龄、是否存在母亲或胎儿相关危险因素选择治疗方案。主要处理包括:密切监测、限制活动、适当时间的左侧卧位卧床休息。建议正常非限盐饮食。预防干预的目标是减少妊娠高血压特别是先兆子痫的发生率,预防措施包括:补充钙剂(2 g/天),补充鱼油,低剂量阿司匹林治疗,但上述干预措施并未能证实有持续的临床获益,特别是对于胎儿。

  对于有早发先兆子痫(< 28周)病史的女性,可预防性给予低剂量阿司匹林。增加热量及蛋白质的摄入对于预防妊娠高血压并无明显益处。尽管减轻体重可能有助于非妊娠女性的血压控制,但并不推荐用于肥胖的妊娠女性,因为母亲减轻体重与新生儿体重下降相关,肥胖母亲节食可降低其婴儿生长速度。

  对于慢性高血压的妊娠女性,是否给予持续的抗高血压药物治疗仍存在争议。对严重的妊娠期高血压采取药物治疗并无异议,但对于轻中度高血压的药物治疗尚无统一结论。降低血压可能对高血压母亲有一定益处,但降低血压可能减少子宫胎盘的血液灌注,影响胎儿发育。对于既往存在轻度高血压的妊娠女性,降低血压是否获益尚不明确,这主要是因为现已发表的临床试验样本数量太小,难以明确降压治疗是否可以减少产科并发症。

 

  妊娠期高血压的药物治疗

  治疗高血压的目的是减少母亲的风险,药物的选择必须兼顾有效性及对胎儿的安全性。妊娠女性收缩压≥170 mmHg 或舒张压≥110 mmHg时属于高血压急症,必须住院治疗。初始药物可选择静脉用拉贝洛尔或口服甲基多巴或硝苯地平。静脉肼屈嗪由于较其他药物有更多的围产期不良反应,现已不再使用。对于妊娠28周前血压正常且无蛋白尿的妊娠高血压、合并蛋白尿或临床症状的妊娠高血压、合并靶器官损害的妊娠前已经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前已经存在高血压的基础上合并妊娠高血压的患者,开始降压药物治疗的血压阈值为:收缩压≥140 mmHg 或舒张压≥90 mmHg。对于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妊娠期高血压患者,降压治疗的阈值为:收缩压≥150 mmHg及舒张压≥95 mmHg。对于不严重的高血压,药物治疗可选择甲基多巴、拉贝洛尔、钙拮抗剂或β受体阻滞剂。β受体阻滞剂的降压效果弱于钙拮抗剂。单独使用钙通道拮抗剂通常比较安全,与硫酸镁合用时可产生协同作用,增加发生低血压的风险。妊娠期禁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由于先兆子痫时血浆容积减少,利尿治疗多不适用,除非合并少尿。静脉硫酸镁推荐用于预防子痫及治疗痫性发作。

  对于既往存在高血压的女性,除了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之外,妊娠期间推荐继续使用妊娠前所用的降压药物。对于既往存在高血压的女性,如舒张压≥100 mm Hg(如已出现终末器官损害或合并肾脏疾病者则舒张压阈值需更低)或出现急性高血压(舒张压≥105 mm Hg),推荐使用以下药物:

  引产

  对于有蛋白尿的妊娠高血压,如合并视力障碍、凝血功能异常或胎儿宫内窘迫,应采取引产。

  高血压和泌乳素

  哺乳并不升高母亲的血压。溴隐亭抑制泌乳素的产生,可能导致高血压。所有的降压药物均可经乳汁排出。除了普奈洛尔和硝苯地平在乳汁中的浓度接近母亲的血药浓度外,大多数降压药物在乳汁中的浓度极低。

  (HYPERTENSION IN PREGNANCY: 

  RECOMMENDATIONS FOR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Renata Cífková, Institute for Clinical and Experimental Medicine, Prague, Czech Republic王辉 刘震宇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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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公众号:健康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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